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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历史纸质证书丢失补发电子证书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要求,提升证书服务电子信息化水平,方便广大应试人员和用人单位,我中心定于2021年2月1日起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审计专业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丢失证书不再补发纸质证书,只补发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种类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005年-2018年的历史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执业资格证书》2011年-2018年历史证书。
    《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2000年-2018年历史证书。
    《审计专业资格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2005年-2018年历史证书。
     二、实施方法
    (1)电子证书补发方式
     证书丢失需补发的考生,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注册用户-业务办理-人事考试中心证书寄送、补办网申”入口,申请补发电子证书。
    (2)查询
     用人单位、持证人员或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电子证书信息:
     请登录www.nmgrck.cn/dzzs/query输入身份证号,姓名,获取电子证书查询结果。
    (3)核验
     用人单位、各行政管理部门可通过手机中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电子证书中的二维码核验电子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使用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注意事项
      对骗取、转让或者涂改电子证书、伪造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证书,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0471—6928486、66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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