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乌海考区)、乌海市2022年度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2次(间隔不少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本人签字确认的《健康情况承诺书》(纸质版)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确到小时。
(二)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的;
2.“健康码”非绿码的,“行程卡”带*号来(返)我市尚在居家隔离或监测期间内的;
3.2022年4月24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 2022年5月7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
5. 2022年5月7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 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并服从疫情防控安排。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健康监测7天内的;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由考点疫情防控医疗人员初步排查,可初步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报告健康状况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确认报名后即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试前14天(2022年5月7日及以后)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状,并每日填写《健康情况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交与监考人员。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申报更新“健康码”并在《健康情况承诺书》说明情况,有症状的到定点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市内考生及亲属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所在区。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2.建议市外考生尽早返回乌海市居家备考,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市外返回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返回前提早做好准备。
3.现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要求。
4.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5.因考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6.因疫情防控检测要求,考生务必在开考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7.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健康情况承诺书》(纸质版)备查。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措施。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点疫情防控医疗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考点疫情防控医疗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考生凡2022年5月7日之后有乌海市市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等情况的考生,严格按《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5号通告》及后续通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于5月18日23:00前主动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备,报备方式:填写报备表(见附件2)后发送到邮箱whkszx@sina.com。
(三)考生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从境外返回、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未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请考生密切关注乌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信息以及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uhai.gov.cn/)、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及 “乌海人社” 官方微信号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附件1:健康情况承诺书
附件2:报备表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