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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国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全国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19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30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2019年6月16日
     上午9:00—12:00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2个科目的考试。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改为“试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网上报名同步缴费。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9年4月4日9:00—4月18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三)报考人员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试行告知承诺制。凡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自我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五)报考试行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报名时原则上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抽查。考试机构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并按照规定处理。
     2、对报考条件或免试条件存疑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3、考后资格审核。考试结束,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试机构会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等渠道发布考后审核时间及要求。
     4、审查结果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被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已参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5、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作弊的,将依据报名须知、不实承诺相应责任、《考试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证书、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考试结束后,被判定为“雷同”结果的答卷成绩无效。
     七、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作答。
     (三)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联系。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身份证件;提供或使用无线电设备等作弊器材;提供或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八、考区设置
     2019年度全国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九、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8元。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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