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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19年6月22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9年6月23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改为“试行告知承诺制”。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网上报名同步缴费。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19年4月4日9:00—4月18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三)报考人员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试行告知承诺制。凡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自我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五)报考试行告知承诺制后,报考人员报名时原则上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抽查。考试机构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并按照规定处理。
    2、对报考条件或免试条件存疑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交。
    3、考后资格审核。考试结束,考试成绩合格线确定后,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考试机构会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等渠道发布考后审核时间及要求。
    4、审查结果处理。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被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已参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要求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5、考试期间违纪违规作弊的,将依据报名须知、不实承诺相应责任、《考试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证书、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考试结束后,被判定为“雷同”结果的答卷成绩无效。
    六、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在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作答。
    (三)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010—58124852  58124839  58124841  58124842
    七、考区设置
    2019年度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八、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5元。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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