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 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报考人员要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同时,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名时间
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00—4月17日24:00;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17日和4月18日两天(9:00—12:00,14:30—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7日—4月19日24:00。
对于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证件、报名表、工作证明,到报名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
(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八)打印准考证
2023年6月6日—6月1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6月10日
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1日
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四)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区设置
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只在区直(呼和浩特)设置考区。
八、考试收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收取考务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8元。
附件: 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3年4月6日
附件
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考区
|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区直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前楼
|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
包头市
|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
|
0472-5221935
|
呼伦贝尔市
|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
0470-8357607
|
兴安盟
|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原盟委党校旧址,北楼三楼)
|
0482-3823306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
|
0475-8820012
0475-8820013
|
赤峰市
|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
|
0476-8330744
|
锡林郭勒盟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
|
0479-8235702
|
乌兰察布市
|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
|
0474-8159295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康巴什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
0477-8586210
|
巴彦淖尔市
|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
|
0478-8527225
|
乌海市
|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
|
0473-3158037
|
阿拉善盟
|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710室
|
0483-877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