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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于11月4日、5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全国翻译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口译考试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应试人员须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口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须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专业翻译职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二)免试一科条件
      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三)告知承诺要求
      翻译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在发布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修改完善已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四)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10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
      符合免一科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的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或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在读证明。
      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
      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名时须正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及时完成“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三、考区设置
      2023年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考区。
      四、应试人员须知
      1.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2.迟到、离场相关要求: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3.考试设备使用、作答方式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1)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2)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3)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4.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翻译考试。
      5.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官网(http://www.catticenter.com)公布。
      五、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违纪处理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试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口译、笔译考试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附件:
      1.2023年度翻译考试时间安排
      2.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3.区直及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2023年度翻译考试时间安排
日期
类别
时间
科目
语种
11月
4日
口译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11月
5日
笔译
9:00-11: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13:30-16:3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附件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
(316所)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北京
北京大学
北京
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
河北传媒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山西
山西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太原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山西师范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天津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辽宁
辽宁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外国语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东北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河北
河北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大连外国语大学
外交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石家庄铁道大学
吉林
吉林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燕山大学
延边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吉林
吉林化工学院
上海
华东政法大学
安徽
安徽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
长春师范大学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安徽工业大学
吉林外国语大学
江苏
南京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长春大学
苏州大学
安徽工程大学
黑龙江
黑龙江大学
东南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安庆师范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常州大学
福建
厦门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华侨大学
牡丹江师范学院
河海大学
福州大学
上海
复旦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福建工程学院
同济大学
江苏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集美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南通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江西
南昌大学
东华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上海电力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
扬州大学
南昌航空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
浙江
浙江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温州大学
赣南师范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上海海关学院
宁波大学
南昌工程学院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山东
山东大学
河南
河南大学
湖南
湖南科技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
济南大学
信息工程大学
湖南理工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
湖北
武汉大学
衡阳师范学院
山东建筑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工商大学
齐鲁工业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
南华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长江大学
湖南工业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广东
中山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武汉纺织大学
暨南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武汉轻工大学
汕头大学
聊城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鲁东大学
湖北工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
深圳大学
烟台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河南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湖北大学
广州大学
郑州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
广东工业大学
河南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郑州轻工业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江汉大学
广西
广西大学
河南科技大学
三峡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中原工学院
湖南
湘潭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河南农业大学
吉首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河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
新乡医学院
中南大学
右江民族医学院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省市
院校名称
广西
广西中医药大学
四川
西华师范大学
陕西
西安石油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陕西科技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成都体育学院
西安工程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海南
海南大学
贵州
贵州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
延安大学
重庆
重庆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
西安外国语大学
重庆交通大学
云南
云南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西安邮电大学
西南大学
云南农业大学
空军工程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
甘肃
兰州大学
四川外国语大学
大理大学
兰州理工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兰州交通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四川
四川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藏
西藏大学
青海
青海民族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藏民族大学
宁夏
宁夏大学
西南石油大学
陕西
西北大学
北方民族大学
成都理工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新疆
新疆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石河子大学
西华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喀什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西安工业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安科技大学
 
      说明:
      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
      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
 
      附件3
 
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考区
审核单位
审核点地址
咨询电话
区直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包头市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
0472-5221935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0470-8236460
兴安盟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原盟委党校旧址,北楼三楼)
0482-3823306
通辽市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劳动大厦院内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5-8820012
0475-8820013

赤峰市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
0476-8330744
锡林郭勒盟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
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
0474-8159295、
8150963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康巴什区文明东街CBD国泰商务广场行政办公区三楼)
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
0478-8527225
乌海市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0473-3158037
阿拉善盟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
0483-8771001
 
【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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