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考试动态    
关于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已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工程、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待审核。
      (三)报名时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自治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23日24:00;缴费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25日24:00;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9月3日至6日。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考试时间
      9月7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8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网址: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2/20231208_775619.html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监督管理及网上公示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网上公示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区设置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其他11盟市均设置考区。
      八、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
 
 
      附件: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考区
审核单位
审核点地址
咨询电话
区直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自治区人事考试院A座一楼业务窗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包头市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包头市人和大厦406房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
0472-5221935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中心城新区呼伦贝尔路26号)
0470-8357607
兴安盟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原盟委党校旧址,北楼三楼)
0482-3822310
通辽市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

0475-8820013

赤峰市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宝通大厦西侧三楼(新城区临潢大街)
0476-8330744
锡林郭勒盟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1号窗口(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
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
0474-8159295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康巴什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
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7室(临河区新华西街)
0478-8527225
乌海市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
0473-3158037
阿拉善盟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710室
0483-8771001
 
 
【关 闭】
您是第 12345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