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简介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考试简介    
二级建造师考试

报考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根据内建建字[2009]230号文件规定,2009年后二级建造师考试一律不予免试。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限根据规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四、资格审查由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五、报名审查时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学历证、身份证、单位证明。

科目设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共设三个科目,科目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关 闭】
您是第 12345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