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5号)的文件精神,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一、实施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
三、报名条件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⒈取得本专业(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⒉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⒊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⒋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⒈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⒉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⒊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⒋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⒍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⒎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⒏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专业对照表
执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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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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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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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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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传输工程
供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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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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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农业电气化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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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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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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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微机电系统工程
机电技术教育
光源与照明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信工程及管理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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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
自动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部分)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部分)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
应用电子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通信工程
广播电视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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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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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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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四、报名办法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专业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